科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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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职成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职成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的通知》(甘职成教协[2016]13号)相关要求,甘肃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协会即将开展2016年甘肃省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研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结合省上的工作部署自主选题,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针对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科研攻关。  

二、范围及奖励  

此次评选活动包括全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农村教育、继续教育、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教育、教学、培训、实验以及教材等科研成果,分为论文、教材、课题三类  

1. 论文应是近两年,在国内外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不含电子刊物)正式发表的成果,或在相关学术会议交流被相关机构认可、采用的成果。  

2. 教材应有相关的鉴评意见或被已经采用。  

3. 课题应有结题报告(意见)。  

在省内已参加评选获奖成果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获奖成果在甘肃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协会2016年年会上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同时组织推荐参加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举办的“职业技术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  

三、注意事项:  

1. 科研成果要紧扣当前职业与成人教育改革发展主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或实践(实验)成果。观点正确,理论联系实际,主题明确。  

2. 论文类作者在二人以上的,应由第一作者主持申报,项目成果类应由课题负责人申报。  

3. 每位作者可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同一类型成果不得超过两项,在评审过程中,按择优原则限一项成果入选。  

4. 在相关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须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5. 申报人应填写《甘肃省职成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并于 20161020前将申报表、科研成果(论文应附发表刊物复印件)和评审费每篇论文(专著)150元一并报送省校科研处。  

联系人:马云卿  

联系电话:0931--8727559  

邮箱:kyc@gsrtvu.cn  

 

 

 

 

 

 

科研处    

2016 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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