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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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证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6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推动我校由广播电视大学向开放大学转型升级,围绕学校在改革过程中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现确立一批实证研究课题,近期组织申报立项,以期更好地发挥工作研究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引领与支撑作用。具体事宜如下。  

一、此项工作为学校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  

二、项目申报可以单位名义也可以个人名义。单位申报,须由单位确定课题组组长和主要成员,不同单位联合申报应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项目团队可以吸收校外单位人员参加,但课题负责人须是校内各单位和教职工个人。  

三、研究团队可以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原则上不受理自选研究方向的课题。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际组织者、研究者和指导者。  

(二)课题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要组织具有研究能力、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  

(三)责任单位要尽可能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 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报书》纸质件1份, 331前报送至科研处603室,同时将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发送至kyc@gsrtvu.cn邮箱,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数据一致。  

五、项目评审  

申报人填写申报书,由省校科研处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课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题,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立项。  

六、项目管理  

本项目一般为应用类课题,最终成果是研究咨询报告或论文,其提出的理论观点、决策建议要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理论与实践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值得采纳、推广,可期待取得明显成效。相关成果学校有优先享用权,经学校有关组织或会议验收结题后,可以发表。  

项目资助经费为2000/项,课题研究期限为1-6个月,研究咨询报告或论文要求在5000字以上。  

项目验收结题须按照下达的项目研究任务书进行。经省校科研处初审,报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  

项目的经费报销程序与其他立项项目相同,严格遵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项目管理其他事宜,按《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科研处      

2016 3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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