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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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10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甘教技函[2015]21号)精神,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近日开始推荐和评审工作。省教育厅将在申报的基础上,参照教育部分类评价标准,评选2015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并推荐申报教育部有关奖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教育部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的有关要求,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二)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3920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论著,中方学者需是通讯作者,对于无通讯作者的期刊,中方学者需是第一作者,且署其国内单位,并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并同意中方学者单独申报奖励。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三)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并已获授权知识产权。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前3人应为所列知识产权的发明人,且每个完成人须有独立的发明内容。  

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专利类)的科研成果,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有效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具有自主创新的成果,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2年以上,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3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以上奖励满2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的项目,需为正式出版发行2年以上并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的科普作品。  

(五)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11日后出生)。青年奖实行提名推荐制,由具有推荐资格的提名单位或提名人根据提名推荐要求推荐,由提名单位或提名人填写青年奖提名推荐书,撰写提名推荐意见。  

(六)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已推荐为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申报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七)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只能是获奖后的新进展、新成果,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八)直报项目不得有已被推荐参加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内容。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必须为2013131日前,且“代表性论文”的主体工作是在国内完成;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是2013131日前首次应用,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  

(九)所有申报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1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逐一填写。  

四、申报材料  

请奖励申报人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的具体要求,认真准备和填写推荐书,提交的推荐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和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  

五、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于2015720日之前将书面推荐书3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及电子版推荐书报送科研处。  

联系电话:8727559 8823542  

Emailkyc@gsrtvu.cn  

 

 

附件: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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