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树立正确导向杜绝强制要求教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教科信司〔202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科研处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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